一、报考证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
二、报考条件:
二级建造师
1、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一级建造师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六)符合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